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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單位

SERVICE

護理之家


 

首創政府核准設立之財團法人獨立型態護理之家,具有溫馨的環境、完善

的設備及優良的照護團隊,提供全年無休、全天候服務,同時可使住民獲

得個別性及全方位身心靈照護。

 
 
服務對象:
 

1. 生活不能完全自理,需長期照護之個案。


2. 無精神疾病及法定傳染病者。


3. 有需要技術性照護之個案


   (胃管、尿管、氣管內管、腸造廔、膀胱造廔、傷口換藥)



4. 接受喘息服務之個案


5. 年齡不拘

 
服務時間:住宿型服務
 
機構地點:高雄市前金區七賢二路369號
 
服務專線:07261-8147~8
 
服務內容:

1. 住宿及生活照顧

 
2. 專業護理服務

3. 特約醫師診察

4. 復健服務

5. 營養餐點服務

6. 文康休閒活動

7. 長期照顧相關科系學生實習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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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簡介說明
 
(一)費用
 

項目

護理照顧費

膳食費

住房費

管理費

合計

全日托顧

24000

5500

10000

6500

46000

全日臨托

(特殊護理、復健及耗材另計)

2000/



 
 

​​​​​​​1.​​​​​​​加收特殊護理費:
氣切者2600元、鼻胃管者1600元、導尿管者1600元、三~四級傷口換藥

技術費1500-3000元、氧氣照護費1000元(機器租賃費用3000元另計)、
造口者3000元。(隨狀況改變調整)。另外雙人房加收1000元。
(二)各項費用說明:
1.護理費:包含護理服務與生活照顧。
2.復健/活動費:復健評估及服務、休閒活動安排。
3.伙食【普通飲食】:三餐、水果(點心)、睡前牛奶。
【管灌飲食】:依個別需要給予配方奶,每日5~6餐,另加精力湯或果汁。
4.住房費、管理費:含洗衣費(貴重或易損衣物,請自行處理,需事先告知)。
5.另收費用:
(1)一般生活用品,如:紙尿褲、小尿片、看護墊、衛生紙、凡士林等,若家中有剩餘生活用品請帶至機構續使用,用畢再用計價用品(若需自備,請家屬預估個案使用量,定期送至機構,用品不足時,機構不另外通知,會自動以計價方式補足使用量,以利個案有用品使用)。
(2)醫療技術性耗材,如:藥品、抽痰管、測血糖、乳膠手套、換藥材料…等。
(3)隔離照護費:因疾病需求入住隔離室,每日另收300元。
(4)經由醫師、營養師建議,需使用特殊配方(如:高蛋白、增稠劑……) 。
(5)急診陪同就醫:300元/小時(家屬抵達後照服員返回,採往返全程計時)
(6)入住第一個月經醫師診視後,隔月將收取1500元。
(7)因病就醫或其他正當理由需要保留原床位,且連續三日以上者,每日退還膳食費183元及特殊護理費(以費用除以30算之)。
(8)住院日及出院當日不退還膳食費及特殊護理費。
(三)繳費期限:固定每月5~10日
(四)繳費方式按月繳交,可轉帳或使用現金繳納。
二、入住前需備文件
(一)三個月內之病歷摘要【其中應載明住院期間抗生素使用情形,及其所感染之微生物是否具抗藥性或為移生(仍具有感染力)病人】或長期照護醫師意見書正本及體檢證明。
(二)體檢證明(三個月內公立或財團法人醫院體檢表)
體檢應包含以下項目:
項 目 檢 查 內 容
X光檢查 胸部X光檢查(報告若呈現浸潤或實質變化…等,需請醫師註記〝不具傳染性〞)
糞便報告 桿菌性痢疾、阿米巴痢疾、寄生蟲檢查,共三項(14日內報告)。
尿液檢查 尿液常規
抽血報告 血液常規:CBC八項
生化檢查:肝功能(GOT、GPT)、腎功能(BUN、Cr、尿酸)、血糖、
血脂(CHO、TG)、白蛋白、球蛋白、總蛋白質、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抗體等,共13項。
三、簽署委託合約書
(一)一式二份。
(二)保證人、連帶保證人需出席並攜帶身分證及私章(另請攜帶個案身分證)。
(三)當天須繳交保證金玖萬貳仟元及當月照顧費用。
四、收案限制肺結核(未完成治療者)、皮膚傳染病、攻擊性精神病患、會干擾其他住民安寧者。
五、攜帶用物
1.健保卡、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。
2.日常所需:個案用藥(完整藥袋或是藥單,不接受無藥名之裸錠)襪子3~5雙、茶杯、臉盆、漱口杯、牙刷、牙膏、電動刮鬍刀、指甲剪、梳子、外出鞋及室內鞋(有止滑功能)、個人餐具。
3.衣物:以棉質為主,夏季及冬季各5套、外套、背心等,衣褲皆須繡上
 『獎+姓名』等字樣,上衣於左下角、褲子於左褲頭。
4.慣用之器材設備:輪椅、助行器、手杖、便盆椅…等等。
5.禁止攜帶私人電器用品如:電暖器、氣墊床等。
6.禁止攜帶易燃及危險物品如:刀、打火機、菸、酒等。
7.如攜帶貴重物品如金飾、現金、3C產品等,本機構不負保管之責。
六、退住之注意事項
個案如需退住,請務必於一個月前告知(特殊事件則除外)。若未依規定退住者,將於保證金中扣除一個月之費用(伙食費除外)。
七、當個案依賴程度改變時或因性別因素而使等候民眾無法入住時,本機構保有調整樓層或床位之權利。
八、探訪時間依公告之探視時間主12:00-14:00為住民午休時間
若遇高市府公告停止上班上課,當日則暫停探視。